(一)參賽類別
發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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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應變(對自然災害、大型災害及避 /救難逃生有預警作用和幫助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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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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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休閒(對提升運動、休閒娛樂之便利性或增進其效果之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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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技術(對改善農業發展有幫助之發明,作品須符合該年度世界發明展主辦國家/地區之檢疫標準,作品不能是植物,須是技術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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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科技(對環境保護、廢物利用有幫助之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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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健康(對人類生活衛生、安全有所改善之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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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照顧(對促進身心障礙者及社會弱勢族群生活便利之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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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對改善教育場所設備或增進學習效能之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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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照護(對促進年長者生活及日常照護有幫助之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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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生活(對增進日常生活便利性之發明)。
繪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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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科技世界繪圖比賽(繪製對未來科技世界的想像)。
(二)參賽資格
6-19歲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 。 參賽者必須為中華民國籍之小學、中學或高中職在學學生,需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三)報名資格
3.1 有辦理青少年發明展之 各縣市推薦隊伍
3.1.1 隊伍件數及報名注意事項 縣市政府舉辦青少年發明展比賽後,可推薦國小組 、 國中組 及 高中職組 共 36 個隊伍 可流用 參加該年度之「 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 展暨 臺灣選拔賽 」。 各縣市推薦隊伍可以直接進入複審, 但需在 複審 報名期限內 完成 線上報名 及繳交審查工本費 ,填寫資料並將 縣市政府推薦的公文或 獎狀 所有參賽者 證明 掃描並上傳至 報 名 系統 ,以供檢驗。 例如 參加宜蘭縣青少年發明展並獲得宜蘭縣政府推薦的隊伍,必須
將該隊每位成員 參賽者 所得的宜蘭縣青少年發明展獎狀上傳至網站。
3.1.2 隊伍資料填寫:獲推薦隊伍的參賽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參賽者及指導教師姓名均以縣市政府提供的名單為準 請填寫單位全銜 如為附設國小部、國中部請清楚標示;私立學校請省略○○財團法人,以避免獎狀印製時因字數過多而超出框外 ,如: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學 (國小部)。
※備註 各縣市推薦隊伍需 為在 20 2 3 世界青少年發明展選拔 暨展覽會複審結束日到 20 2 4 複 審線上報名結束日期 前參賽得獎的隊伍 。
3.2 未辦理青少年發明展之 各縣市推薦隊伍
3.2.1 報名注意事項: 未辦理 青少年 發明展,但 經由縣市政府 ( 舉辦相關比賽如,Maker Faire 中具有發明特色之作品公開遴選或( 發公文推薦的隊伍) ,直接取得複審資格 需在 複審 報名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及繳交審查工本費 。
3.2.2 隊伍件數: 可推薦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共 15 個隊伍參加該年度之「 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競賽臺灣選拔賽 」 。
※備註:依據世界青少年發明推動聯盟規定,出國參賽組別依國際賽時該位參賽者所屬類別為準。
3.3 自行報名隊伍
3.3.1 報名注意事項 自行報名隊伍 須參加初審並繳交 審查工本 費 。 經公告確認 通過初審、進入複審 後 再繳交複審 審查工本 費。初審及複審 審查工本 費則按照世界青少年 創客發明競賽臺灣選拔賽簡章 規定 之 ,不享有任何折扣優待。
(四)選拔類組學籍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1.發明及設計人員如為多人組成的團隊,則每隊參與者人數最多為3人,且所有參與者皆須符合報名資格之規定。指導老師最多不可超過2名。(若隊伍被選為國家代表隊得增加1位英文老師)。
* 跨學籍隊伍至多能有3名指導老師(第三位指導老師與前二位指導老師服務的學校需不同)。
2.參參賽隊員之參選資格審查時,若經檢舉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合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 資格。而參賽成員資料,一經公布確定,日後不得更改之。
3.活動不分年級、可同校或跨校混合組隊,並由指導老師或家長指導參加。若跨校混合組隊, 該作品所代表學校最多可填3所學校,報名單位總表(附件一)需有學校承辦人簽章及所有代表 學校的單位主管簽章、校長簽章;若隊伍中含有跨學籍之參賽者,該隊伍將以高學籍的學生 為準,例如:隊伍中有兩位國小生,一位高中生,則必須報名高中職組。所有隊伍皆須於報 名時自行選擇作品類別及填選學籍(以報名當時學籍為準) 。
國內得獎獎狀將以所報名的學籍為準,恕不接受更改。
4.本活動接受其他機關團體組隊參加。該作品所代表學校或機關團體請自行決定。若作品獲 獎,主辦單位將發公文至該作品參賽者及指導老師所屬學校,請求敘獎,但所屬學校是否敘 獎與主辦單位無關。
5.本活動不限制單一學校報名隊伍數,單一隊伍不限報一件作品參賽,但一件作品僅限報名一 項類別,不可以相同作品報多項類別。
(五)作品規則
2016 IEYI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暨臺灣選拔賽作品將不接受:詩、歌、短篇故事、繪畫、雕塑等藝術作品及自然領域之基本研究或觀察報告。
1.作品不曾在其他縣市級以上(不含縣市級)競賽中得到包括金牌、銀牌及銅牌或等同獎項之作 品,若接獲舉發經驗證後,將由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若同時以本作品參與其他比賽及 IEYI比賽,並於其他比賽及IEYI比賽中得獎,則取消其在IEYI的得獎資格。(但作品若是在複審 報名至複審審查期間參加其他比賽,可保留IEYI獲獎資格,作品也可於賽前或比賽當日提供並 簽署附件五之IEYI放棄比賽得獎聲明書,決定保留哪個比賽的獲獎資格。)不含經改良的第二 代或以上的作品(須上傳前代作品改良說明書,如附件六,並提供作品獲獎之相關資料,如: 比賽名稱、名次、作品說明,若其他比賽的得獎結果在IEYI報名截止後才公告,仍請務必於複 審三天前提供。)。
2.發明作品必須遵守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競賽)臺灣選拔賽的規定:符合安全性原則,且不可屬 於基礎科學研究範疇。
(六)智慧財產聲明及原創性
1.本活動接受一年內曾在其他單位參展未獲獎之作品,然若為智慧財產之創作,須先取得原參
展單位之許可書,通知主辦單位並於參展本活動時簽署切結書。
2.上網報名時,智慧財產權切結書,作品商品價值之分配切結書及作品原創聲明書內容,皆採
「網路同意」方式。
(七)規格、材料聲明
1.可用小手冊、A4紙張、電腦或平板讓作品解說更清楚,但內容請勿出現校名,以免影響評
分。
2.發明設計作品必須可重複操作展示。(發明及設計的材料可由參賽者自行決定,但本展覽不 接受易碎、易腐、危險的、或活體動、植物製成的成品。作品必須符合登機資格)。關於電 池使用規則請參考科展安全之相關規定。
3.若發明設計為電腦程式設計,參賽者應備妥說明物件,以利參觀者能清楚瞭解。(內容可包 含:發明設計之目的及模型、說明看板、power point或VCR等項目,電子產品需自備備用電 源)。
4.作品規格:提交作品本身之長、 寬、高皆不得超過1公尺、重量不得逾10公斤(若發明品本身 超過上述限制,參賽者可利用模型代替之)。
1. 金牌
錄取率為複審隊伍的10%,並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發獎狀乙紙。
國家代表隊數將依其他國際發明展之需求,推薦金牌之隊伍代表國家參加各類國際展。
依各組前幾隊將推薦代表國家參加各類國際展。
2. 銀牌
錄取率為複審隊伍的20%,並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發獎狀乙紙。
3. 銅牌
錄取率為複審隊伍的30%,並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發獎狀乙紙。
4. 南僑特別獎
由南僑集團從安全健康類別中選出與食品安全相關之優秀作品,並由南僑集團提供獎金。
- 第一名,獲得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1名)。
- 第二名,獲得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1名)。
- 第三名,獲得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1名)。
- 優秀獎,獲得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3名)。
- 頒獎典禮時,全體隊員可以一同上台領獎。
- 南僑集團得保留敘獎之權利。
5. 佳作
錄取率為複審隊伍的40%,並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製發獎狀乙紙。
6. 指導老師獎
上述獲得金、銀、銅牌獎項作品之指導老師,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乙紙。獲得佳作獎項作品之指導老師,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頒發獎狀乙紙。
7. 團隊精神獎
頒發給參賽隊伍數最多之學校。
8. 推動績優獎
頒發給入選國家代表隊隊伍數最多之學校。
9. 教育部部長獎
頒發給出國參加國際賽並獲得金牌之國家代表隊獎狀乙紙。
報名作品分為六大類別。每一類均聘請該領域專家與學者所組成之評選委員會,負責擔任初審及複審之評審工作
1.資格審
所有資料於期限內繳交完整,參賽者年齡需符合主辦單位之規定。資料繳交後,主辦單位將進行資格審(作品安全性及適當性)。資格審通過後方能取得初審資格。
2.初審
(1)初審資格:
資格審通過後方能取得初審資格。
(2)初審方式:
評審委員將針對作品之摘要設計說明表等相關資料進行書面評審。
3.複審
(1)複審資格:
初審合格之參賽人員,始得參加複審。
(2)複審方式:
每隊會由多位評審依不同的評分項目來進行審查,每次審查皆為2分鐘,依不同評分項目解說該作品之設計概念、實際操作展現等功能,並回答評審的問題。若到達該作品處時無學生解說,評審將依評審標準開始計時,時間到就往下一件作品處評分,該作品分數將為零分。
(3)複審結果公佈:
本活動將於複審後,依成績排序,在網頁上公佈所有該年度得金、銀、銅牌獎之作品摘要說明書(包括該屆準臺灣代表)。對於得獎作品之相關專利或智慧財產權有任何異議者,可於公告後兩週內向本協會提出覆議(逾期恕不再接受辦理)。其異議部分將交由評審委員會進行決議,以確定臺灣代表隊名單,代表隊名單會公佈在主辦單位網頁。
(4)其他規定:
1. 作品說明書:複審時參賽者須自行製作及攜帶複審作品之作品完整說明書、國內外專利相關 之查詢資料、照片或圖片等相關資料;若以電子檔做說明,請自行攜帶播放設備;若作品有 專利證書或申請中之資料證明,請在複審報名時上傳,或是在複審賽前五天以電子郵寄方式 提供給主辦單位,並在比賽時將證書或資料帶至賽場以供查證。
2. 電源供給:參賽者作品如需電源,可於線上報名時申請。未於報名期間勾選用電的隊伍,至 比賽現場時不得臨時要求用電。主辦單位僅提供電源於特定區域,並僅供參賽作品本身使用,嚴禁使用於電腦、電子相框、平板等其他用途,若有違規者,則當場取消作品參賽資 格,若仍需使用其他電子產品,請自備電池。 (請務必於複審線上報名時確認是否用電,並 填寫用電項目)
3. 複審時每隊空間安排有限,為避免妨礙到其他隊伍,複審時不提供椅子,可自行攜帶板凳。
4. 請勿穿著校服,以免評審時對學校有刻版印象,影響評分。(若穿著隊服或制服校名或所屬 機關團體名請勿印製於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