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類別
- 災害應變(對預防自然災害、大型災害及救難逃生有幫助之發明) 。
- 運動育樂(對增進學習或運動等便利或效果之發明)。
- 農糧技術(對改善農業發展有幫助之發明,作品須符合該年度世界發明展主辦國家/地區之檢
疫標準,作品不能是植物,須是技術或產品)。
- 綠能科技(對環境保護、廢物利用有幫助之發明)。
- 安全健康(對人類生活衛生、安全有所改善之發明)。
- 社會照顧(對促進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生活便利之發明)。
(二)參賽資格
七至十九歲之中華民國籍之在學學生自行創作之發明及設計。 參賽者必須為中華民國籍之
小學、中學或高中職在學學生,需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三)報名資格
1.各縣市推薦隊伍:
縣市政府舉辦青少年發明展比賽後,可推薦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10個隊伍參加該年度之「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暨臺灣選拔賽」。各縣市推薦隊伍可以直接進入複審,需在複審報名期限內完成複審線上報名及繳交複審審查工本費,填寫資料並將縣市政府推薦的公文或證明,掃描並上傳至活動網站,以供檢驗。獲推薦隊伍的參賽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參賽者及指導教師姓名均以縣市政府提供的名單為準(請填寫單位全銜,例如: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各縣市政府須以公文行文,提供主辦單位縣市推薦名單。
舉辦縣市賽之縣市政府推薦隊伍必須將該隊所有參賽者的獎狀掃描並上傳至活動網站,以供檢驗。例如:參加宜蘭縣青少年發明展並獲得宜蘭縣政府推薦的隊伍,必須將該隊每位成員參賽者所得的宜蘭縣青少年發明展獎狀上傳至網站。
2.中華創意發展協會隊伍:
縣市政府舉辦青少年發明展比賽時邀請中華創意發展協會做遴選,中華創意發展協會可推薦該縣市獲得協會獎項的隊伍直接進入本活動複審,需在複審報名期限內完成複審線上報名及繳交複審審查工本費。
縣市政府舉辦青少年發明展比賽時由中華創意發展協會推薦的隊伍,必須將該隊參賽者所得到的中華創意發展協會獎獎狀掃描並上傳至活動網站,以供檢驗。例如:參加新北市青少年發明展並獲得中華創意發展協會獎的隊伍,即為中華創意發展協會推薦隊伍,必須將該隊每位成員在新北市青少年發明展所得的之中華創意發展協會獎狀上傳至網站。
3.自行報名隊伍:
自行報名隊伍須參加初審並繳交審查工本費。待通過初審、進入複審時,再繳交複審審查工本費。初審及複審審查工本費則按照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競賽)臺灣選拔賽簡章規定之,不享有任何折扣優待。
4.未辦理發明展之各縣市推薦隊伍:
未辦理發明展,但經由縣市政府公開遴選並發公文推薦的隊伍,直接取得複審資格,需在複審報名期限內完成複審線上報名及繳交複審審查工本費。可推薦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5個隊伍參加該年度之「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競賽)臺灣選拔賽」。
* 依據世界青少年發明推動聯盟規定,出國參賽組別依國際賽時該位參賽者所屬類別為準。
(四)選拔類組學籍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1.發明及設計人員如為多人組成的團隊,則每隊參與者人數最多為3人,且所有參與者皆須符合報名資格之規定。指導老師最多不可超過2名。(若隊伍被選為國家代表隊得增加1位英文老師)。
* 跨學籍隊伍至多能有3名指導老師(第三位指導老師與前二位指導老師服務的學校需不同)。
2.參參賽隊員之參選資格審查時,若經檢舉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合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 資格。而參賽成員資料,一經公布確定,日後不得更改之。
3.活動不分年級、可同校或跨校混合組隊,並由指導老師或家長指導參加。若跨校混合組隊, 該作品所代表學校最多可填3所學校,報名單位總表(附件一)需有學校承辦人簽章及所有代表 學校的單位主管簽章、校長簽章;若隊伍中含有跨學籍之參賽者,該隊伍將以高學籍的學生 為準,例如:隊伍中有兩位國小生,一位高中生,則必須報名高中職組。所有隊伍皆須於報 名時自行選擇作品類別及填選學籍(以報名當時學籍為準) 。
國內得獎獎狀將以所報名的學籍為準,恕不接受更改。
4.本活動接受其他機關團體組隊參加。該作品所代表學校或機關團體請自行決定。若作品獲 獎,主辦單位將發公文至該作品參賽者及指導老師所屬學校,請求敘獎,但所屬學校是否敘 獎與主辦單位無關。
5.本活動不限制單一學校報名隊伍數,單一隊伍不限報一件作品參賽,但一件作品僅限報名一 項類別,不可以相同作品報多項類別。
(五)作品規則
2016 IEYI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暨臺灣選拔賽作品將不接受:詩、歌、短篇故事、繪畫、雕塑等藝術作品及自然領域之基本研究或觀察報告。
1.作品不曾在其他縣市級以上(不含縣市級)競賽中得到包括金牌、銀牌及銅牌或等同獎項之作 品,若接獲舉發經驗證後,將由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若同時以本作品參與其他比賽及 IEYI比賽,並於其他比賽及IEYI比賽中得獎,則取消其在IEYI的得獎資格。(但作品若是在複審 報名至複審審查期間參加其他比賽,可保留IEYI獲獎資格,作品也可於賽前或比賽當日提供並 簽署附件五之IEYI放棄比賽得獎聲明書,決定保留哪個比賽的獲獎資格。)不含經改良的第二 代或以上的作品(須上傳前代作品改良說明書,如附件六,並提供作品獲獎之相關資料,如: 比賽名稱、名次、作品說明,若其他比賽的得獎結果在IEYI報名截止後才公告,仍請務必於複 審三天前提供。)。
2.發明作品必須遵守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競賽)臺灣選拔賽的規定:符合安全性原則,且不可屬 於基礎科學研究範疇。
(六)智慧財產聲明及原創性
1.本活動接受一年內曾在其他單位參展未獲獎之作品,然若為智慧財產之創作,須先取得原參
展單位之許可書,通知主辦單位並於參展本活動時簽署切結書。
2.上網報名時,智慧財產權切結書,作品商品價值之分配切結書及作品原創聲明書內容,皆採
「網路同意」方式。
(七)規格、材料聲明
1.可用小手冊、A4紙張、電腦或平板讓作品解說更清楚,但內容請勿出現校名,以免影響評
分。
2.發明設計作品必須可重複操作展示。(發明及設計的材料可由參賽者自行決定,但本展覽不 接受易碎、易腐、危險的、或活體動、植物製成的成品。作品必須符合登機資格)。關於電 池使用規則請參考科展安全之相關規定。
3.若發明設計為電腦程式設計,參賽者應備妥說明物件,以利參觀者能清楚瞭解。(內容可包 含:發明設計之目的及模型、說明看板、power point或VCR等項目,電子產品需自備備用電 源)。
4.作品規格:提交作品本身之長、 寬、高皆不得超過1公尺、重量不得逾10公斤(若發明品本身 超過上述限制,參賽者可利用模型代替之)。
1. 金牌
錄取率為複審隊伍的10%,並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發獎狀乙紙。
國家代表隊數將依其他國際發明展之需求,推薦金牌之隊伍代表國家參加各類國際展。
依各組前幾隊將推薦代表國家參加各類國際展。
2. 銀牌
錄取率為複審隊伍的20%,並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發獎狀乙紙。
3. 銅牌
錄取率為複審隊伍的30%,並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發獎狀乙紙。
4. 南僑特別獎
由南僑集團從安全健康類別中選出與食品安全相關之優秀作品,並由南僑集團提供獎金。
- 第一名,獲得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1名)。
- 第二名,獲得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1名)。
- 第三名,獲得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1名)。
- 優秀獎,獲得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3名)。
- 頒獎典禮時,全體隊員可以一同上台領獎。
- 南僑集團得保留敘獎之權利。
5. 佳作
錄取率為複審隊伍的40%,並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製發獎狀乙紙。
6. 指導老師獎
上述獲得金、銀、銅牌獎項作品之指導老師,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乙紙。獲得佳作獎項作品之指導老師,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頒發獎狀乙紙。
7. 團隊精神獎
頒發給參賽隊伍數最多之學校。
8. 推動績優獎
頒發給入選國家代表隊隊伍數最多之學校。
9. 教育部部長獎
頒發給出國參加國際賽並獲得金牌之國家代表隊獎狀乙紙。
報名作品分為六大類別。每一類均聘請該領域專家與學者所組成之評選委員會,負責擔任初審及複審之評審工作
1.資格審
所有資料於期限內繳交完整,參賽者年齡需符合主辦單位之規定。資料繳交後,主辦單位將進行資格審(作品安全性及適當性)。資格審通過後方能取得初審資格。

2.初審
(1)初審資格:
資格審通過後方能取得初審資格。
(2)初審方式:
評審委員將針對作品之摘要設計說明表等相關資料進行書面評審。

3.複審
(1)複審資格:
初審合格之參賽人員,始得參加複審。
(2)複審方式:
每隊會由多位評審依不同的評分項目來進行審查,每次審查皆為2分鐘,依不同評分項目解說該作品之設計概念、實際操作展現等功能,並回答評審的問題。若到達該作品處時無學生解說,評審將依評審標準開始計時,時間到就往下一件作品處評分,該作品分數將為零分。



(3)複審結果公佈:
本活動將於複審後,依成績排序,在網頁上公佈所有該年度得金、銀、銅牌獎之作品摘要說明書(包括該屆準臺灣代表)。對於得獎作品之相關專利或智慧財產權有任何異議者,可於公告後兩週內向本協會提出覆議(逾期恕不再接受辦理)。其異議部分將交由評審委員會進行決議,以確定臺灣代表隊名單,代表隊名單會公佈在主辦單位網頁。
(4)其他規定:
1. 作品說明書:複審時參賽者須自行製作及攜帶複審作品之作品完整說明書、國內外專利相關 之查詢資料、照片或圖片等相關資料;若以電子檔做說明,請自行攜帶播放設備;若作品有 專利證書或申請中之資料證明,請在複審報名時上傳,或是在複審賽前五天以電子郵寄方式 提供給主辦單位,並在比賽時將證書或資料帶至賽場以供查證。
2. 電源供給:參賽者作品如需電源,可於線上報名時申請。未於報名期間勾選用電的隊伍,至 比賽現場時不得臨時要求用電。主辦單位僅提供電源於特定區域,並僅供參賽作品本身使用,嚴禁使用於電腦、電子相框、平板等其他用途,若有違規者,則當場取消作品參賽資 格,若仍需使用其他電子產品,請自備電池。 (請務必於複審線上報名時確認是否用電,並 填寫用電項目)
3. 複審時每隊空間安排有限,為避免妨礙到其他隊伍,複審時不提供椅子,可自行攜帶板凳。
4. 請勿穿著校服,以免評審時對學校有刻版印象,影響評分。(若穿著隊服或制服校名或所屬 機關團體名請勿印製於衣服上)